女子在怀孕的时候,就会身体变得笨重,心情就会烦躁,就会变的唠叨,最近出现了不满怀孕妻子唠叨诉离的事件。
2006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夫妻关系一直较好。去年11月,梁某怀上了孩子,可能是孕期的反应较强,梁某开始爱在丈夫孙某面前唠叨,说丈夫不关心、爱护她,夫妻感情远不如婚前等。
因不堪忍受一天没完没了的唠叨,今年5月初,孙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起诉离婚。
5月27日,该案在永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她太敏感多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柔体贴,这样下去日子啷个过嘛?”庭上,孙某坚持离婚。
当天,已怀孕半年多的梁某挺着大肚皮到庭。梁某不愿离婚,她辩称,自己怀孕期间,丈夫有时很晚才回家,没有结婚前那样关心她、爱她,任何一名妻子可能都难以忍受这点,所以她才偶尔发发牢骚,但这很正常,丈夫应该体谅她才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规定体现了在特定时期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在那些特殊时期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才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做了限制。
其实男方应该理解妻子,妻子在为谁受罪,自己应该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