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义务那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和别人发生关系,那就是犯了重婚罪。最近因妻不在夫出轨的事件法院已受理。
李某今年76岁,是省某部门的退休职工。1963年,李某和刘某某登记结婚。1988年,刘某某因公被选派到阿联酋工作,之后长期在国外生活。
1999年至2010年5月,李某在与妻子刘某某婚姻续存期间,与保姆张某某生活在一起。2000年2月23日,两人的儿子出生。李某的同事、邻居说,1999年,张某某住进了李某的家中,“2000年就听到李家有小孩子的哭声。孩子大了,喊李某‘爸爸’,叫张某某‘妈妈’”。虽然他们没有互称对方是夫妻,但给大家的感觉他们是一对夫妻。有时候在外人面前,李某谎称儿子是自己的外甥。
2010年5月份,刘某某回国,气愤之下,报了警。2012年4月12日,警方将李某抓获,并在当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今年4月7日,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如果不能对家庭负责的话,就会影响家庭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