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合需要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离婚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最近出现了一件离婚拒履行义务的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今年3月初,周某与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定海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了约定。根据调解书,周某须于今年4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徐某15000元,但事后周某拒不履行,徐某遂向定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5月28日,承办此案的姚法官打电话给周某,周某说徐某还有东西没还给他,让定海法院执行局先把徐某欠他的东西要回来,接着又对姚法官破口大骂。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酒后的周某气势汹汹进入姚法官的办公室。直到下午6点,情绪激动的周某还在法院骂骂咧咧。为了维护司法的尊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定海法院依法对周某作出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决定,并将他押送拘留所。
随后,姚法官联系到周某的亲属,并于29日和30日分两次与周某家属一同来到拘留所做周某的思想工作。在多方的思想工作下,周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当场向姚法官道歉。5月30日下午,周某的亲属同意以自己的财产做抵押,保证周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夫妻之间可以好聚好散,这样的结局是皆大欢喜,毕竟还有夫妻情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