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的结婚证能撤销吗?这是一个江夏男子纠结的问题,因为他要打离婚官司,可是他们的结婚证不符合规定,所以离婚官司打不了。
1993年,江夏五里界男子阿强与妻子阿英经人介绍相识,1995年11月,他俩按照农村的习俗办了喜酒后,便开始共同生活,儿子现在都已17岁了。
1995年11月15日,阿强父亲一人持他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江夏(当时为武昌县)五里界镇人民政府,为阿强和阿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盖有民政婚姻管理机关专用章的《结婚证》,结婚证上加盖了江夏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如今,阿强因与妻子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但他们的结婚证办理,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等法定程序。这个离婚官司还打不了。无奈之下,阿强只好将当年的颁证机关——江夏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其实他们要离婚也可以,可以协议离婚,不一定非得打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