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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遇车祸 喜事变丧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6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本文引用自欢庆网。
结婚本来应该高高兴兴的,但是王先生的女婿却给办婚礼的邻居帮忙送客人时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一死多伤。法院判决王先生女婿赔偿死者85.5万。本来是帮忙的却闹出人命,这让王先生女婿很委屈。
  
  王先生认为自己的女婿是应邀帮忙的,这笔钱应由邻居家支付。
  
  今天上午,怀柔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件未当庭宣判。
  
  上午庭审原告:他们请我们帮忙钱该他们赔
  
  上午的庭审中,原告王先生一方与被告兰先生一家对于双方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展开了激烈争辩。
  
  王先生诉称,他与被告兰先生是怀柔区北房镇某村的村民,两家住前后院。2012年5月20日兰先生结婚,其母亲卢某找到自己,请求用他家的车帮忙接送客人。
  
  2012年5月20日,王先生的女婿来到婚礼现场,并帮助兰先生家接送客人。结果在送客人去饭店吃饭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车上一共5人,事故中,乘车人吴某死亡,其他人都受了伤。
  
  经公安机关认定,王先生的女婿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其赔偿死者、伤者共计85.8万元。
  
  但是,王先生却认为,自己的女婿是应邀帮忙,事故是在为被告帮忙的过程中发生的,所以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兰先生一家承担,故诉至法院。
  
  被告:只是请他们喝酒证人不可信
  
  坐在被告席上的兰某和卢某母子二人,对王先生的诉求却提出异议。卢某说:“我们就请了4个帮忙的人,没有让原告一家帮忙送客人。”因为当时开车的人是王先生的女婿李某,而且法院已作出判决,李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法官当庭询问兰先生,“你当天让李某送人了?”“没有。”兰先生说,自己结婚当天只请了4个人帮忙,但是其中并没有李某,因为与王先生及其女婿李某是前后院的邻居,所以自己办喜事的时候就叫了他们。
  
  “自己结婚请他们过来就是喝酒,并不存在帮忙的情况。”
  
  对于兰先生的说法,王先生也激烈争辩,他称,婚礼前,兰先生的母亲卢某就找到自己,请他过去帮忙接送客人。但是婚礼当天,又临时让他帮忙记账,所以他就让自己的女婿李某去开车送人了。
  
  庭上,王先生还出具了几份证人证言,但均未被兰先生一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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