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理亏词穷,可是武宣县的一个司机却不是这样,醉驾撞上别人的车后还与被撞司机发生争吵,两人互殴均受伤,最终司机被广西省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2年12月31日,司机饮酒后仍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前行,在武宣县东乡镇屯应村路段与雷世明驾驶的多功能拖拉机发生追尾碰撞,二人因此发生争吵,而且还大打出手,结果是两人均被打伤,被撞司机和司机分别被送到武宣县人民医院和武宣县东乡镇人民医院治疗。在事故调查中,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到武宣县东乡镇人民医院抽取司机的血样送检,经柳州市一家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司机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司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谭晓亮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