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魏都区三里桥村的李女士性格柔弱,为人善良,但因婚姻感情纠纷多年无法解决而精神抑郁。2013年3月1日,几乎绝望的李女士听说“148”法律服务所主任苏向伟对离婚官司很有经验,便找到苏主任为其代理离婚诉讼。
苏主任接手案件后,对李女士进行了认真询问,得知李女士与丈夫张某于2010年4月初在某同城交友网站上相识,同月便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结合草率,并无感情基础。婚后发现张某长期不务正业,整天喝酒、赌博,对李女士不管不顾。每次酒后还无故殴打李女士。李女士不堪忍受搬回到了娘家,两人长期分居二年多,但分居期间张某依旧经常酒后跑到李女士娘家谩骂、大闹,甚至殴打李女士及李女士父母。致使李女士年迈的父母多次住院。公安机关及社区居委会多次调解均无效。李女士不堪压力也几次自杀,但都被其父母发现救了回来。
了解到此,苏主任认为李女士的丈夫长期以殴打、谩骂的手段,给李女士及家人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而李女士丈夫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其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依法构成虐待。双方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满二年,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均无效,符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二)(四)项之规定,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李女士提出离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为帮李女士早日摆脱困境,苏向伟主任及148所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走访及调查取证工作,并帮李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信了苏主任提交的相关证据,于2013年5月13日判决李女士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
拿到判决书的李女士感激万分,表示今后一定积极生活,为了年迈的父母重新振作起来。而张某也通过庭审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后悔不已。148所全体人员看到李女士及张某在迷失二年之后都能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都能重新开始自己的幸福生活,非常欣慰。李女士的不幸经历也给我们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