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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保障房开竣工率超八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23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仅半年时间,我省保障房开竣工率就完成全年任务八成多,截至6月底,我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1.64万套,基本建成1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3.22%和82.63%。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13.97万套,基本建成8.54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1.20%和79.66%。

欢庆网消息: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仅半年时间,我省保障房开竣工率就完成全年任务八成多,截至6月底,我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1.64万套,基本建成1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3.22%和82.63%。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13.97万套,基本建成8.54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1.20%和79.66%。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将新开工26万套,基本建成23万套。与往年所不同的是,今年我省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保障房工作的重点,将“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指标纳入省“全面小康”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考核评价内容,可以更加全面、相对客观地衡量各地住房保障程度和住房保障工作水平。这一顶层设计,充分调动起各地保障房建设的能动性。

我省徐州和泰州姜堰两地在棚户区改造中,已在全国率先采用共有产权安置模式。徐州市慈善总会、民政局、房管局、棚改办等单位共同组建“徐州市棚户区改造救助投诉中心”,投诉中心引入“共有产权”制度。举例说,一位安置居民原来所居住的14平方米“蜗居”拆迁后,得到5万元的补偿款。这5万元不够购买最小的棚改安置房,但在“共有产权”制度下,安置居民可以用这5万元补偿款购买一套价值20万元的6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5%的产权,其余75%的产权归慈善总会所有,差额部分15万元从救助基金中支付。而在居住时,只需交纳75%产权部分的房屋租金,而且租金也享受福利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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