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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费不还款 “90后”夫妻离婚后再上公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7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见下文
已经协议离婚,却因刷卡消费问题牵扯不清,俩90后夫妻离婚后再次闹上法庭。2013年5月10日,广西武宣法院判决由男方按照离婚协议归还信用卡消费的5000元钱。
  
  91年的李莉与90年的莫文杰于2009年相识并恋爱,由于未婚先孕,两人于2011年3月登记结了婚,当年9月生育了儿子莫坤。由于两人年纪较轻,都有提前消费的意识,李莉办了一张信用卡,用于提前消费,在一定的期限内会再次归还。由于莫文杰在外欠债,使用李莉的信用卡刷了14900元用于还款,刚开始几次都会如期还上。2012年9月,两人上法庭闹起了离婚,后撤诉并协议离了婚,在协议中约定孩子随莫文杰生活,由其抚养,在信用卡上消费的14900元由莫文杰负责归还。
  
  两人离婚后,莫文杰按照协议的约定归还了几个月,还剩11000元未归还,经李莉多次催促,莫文杰归还5000元后,就不再有继续归还。眼看还款的期限就到了,李莉在催促无果的情况下,将莫文杰告上了法庭。
  
  武宣法院受理后,经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果,遂判决由莫文杰按照离婚协议归还余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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