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结婚年龄,无论男女,亲朋好友都非常热心地张罗着为其相亲,促成姻缘。家住江西省安福县洋门乡的刘老汉的女儿刘月也不例外,在亲戚的牵线搭桥下,与一位外地小伙处对象。不过遗憾的是家庭纠纷,这位刘老汉金龟婿没钓到,反而是引狼入室,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刘老汉的女儿刘月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位搞装修工程的外地小伙子钱力,并开始处对象。起初刘老汉对这位精干的小伙子还是挺满意的,对其比较信任,有时刘月的存折也会在钱力的手上。2013年2月下旬,钱力跟刘老汉说有一批废旧材料要低价处理,看能不能联系到买家。刘老汉就想到了邻村的朋友张强,并于同年2月28日打电话给张强说有个朋友搞装修工程,有一大批废旧材料低价处理,询问他是否要购买,张强见有利润可赚,当即表示同意。2013年3月1日,刘老汉要张强到丰城市去接货,并同时要求张强打30000元货款到刘老汉女儿刘月的邮政账号上。当天,张强就打车赶到丰城市去接货,并委托其哥哥张明将30000元现金汇到刘月的邮政账号上。张强赶到接货地点后,一连等了两天都不见送货人,就打电话给刘老汉,刘老汉也顿感不妙,忙打电话联系钱力,其电话却关机,刘月去银行查账,30000元也被取走了,父女俩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因货没接到,张强就向刘老汉要回30000元货款,刘老汉一直推诿拒付,无奈,张强将刘老汉父女俩告上法院,要求偿还30000元货款。
2013年5月3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的一番耐心细致的法理分析,刘老汉意识到这次货款被骗自己有一定的责任,愿意偿还张强的30000元货款,在承办法官的支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