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丈夫殴打妻子生悔意 妻子起诉离婚获不准

   2015-07-15 网络网友43
核心提示:见下文
不管是夫妻也好,恋人也好,在琐碎的生活中难免有不同的观点、习惯,难免会产生矛盾,如果遇到两人无法沟通解决的问题或看法,就采取殴打对方的方式解决,那就大错特错了。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一对夫妻,就由于家庭暴力,结果两人差点分道扬镳,丧失夫妻儿女团圆生活的幸福。
  
  原告裴兰与被告王志军经人介绍于1997年按民间风俗举行结婚仪式,1999年5月4日到南召县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同年原告生一女儿王妞妞,2006年原告生一儿子王大宝。近年来,原、被告双方为生活琐事生气、争吵,引起矛盾,原告遂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书中称,刚结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自有小孩后原、被告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偶尔被告还对原告进行毒打。现诉请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抚养,婚生男孩由被告抚养。
  
  被告辩称,虽然原告裴付兰2012年8月8日的伤是被告打的,但事出有因。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好,家庭和睦,并育有子女,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长,并育有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夫妻虽为家务琐事生气,也有打的现象,但是偶然的,并未构成家庭暴力,故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之请求不予支持。本案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依据国家有关民事法律政策之规定,遂判决不准原告裴兰与被告王志军离婚。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390349.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