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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婚庆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见下文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婚庆服务业发展迅速,城市婚庆服务市场已逐步规范化,但部分不法商贩为了逃避执法监管,将触角伸向了农村市场,农村婚庆服务市场情况令人堪忧。今年来,翠屏区工商局组织对全区农村婚庆服务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开展了专题调查,分析了当前农村婚庆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对策。
  
  一、存在问题
  
  (一)无照、超范围经营情况严重。据统计在翠屏区办理婚庆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的私营企业及个体户有72户,其中经营地址在乡镇或农村的仅有8户,而实际从事婚庆服务的经营户远大于这个数量,其中大多数是以“流动服务车”的形式,没有任何证照,直接下乡服务。受城区婚庆服务热潮的影响,一些乡镇相馆(影楼)、花店、饭管等也都直接或间接的在承揽婚庆服务业务,但其在工商执照上只在摄影鲜花租售业务或其与婚庆服务不搭界的项目。
  
  (二)问题婚庆用品流入农村市场。一些经营者为了节约成本,会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提供的烟花爆竹、喜庆拉花、彩带喷雾剂等一次性婚庆用品质量较差,提供的婚纱礼服化妆用品、发饰、彩带、地毯等重复使用物品也一般不会进行消毒处理,对农村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由于是婚庆公司直接购买使用,由于农村消费者此方面维权意识不够强和交通不便等原因,一般不会认真验货,导致遇到问题时追溯无门。
  
  (三)婚庆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调查发现,经营者利用农村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婚礼细节的相关情况多为口头约定,大多没有签订合同。即便是签了合同,也只是简单约定了服务项目及收费金额,对服务时间、用品设备、服务人员、违约责任等都没有做详细的约定和量化。而且合同内容也都是偏向于经营者的“霸王条款”,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则很难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婚庆服务人员素质偏低。这些婚庆服务主体的服务人员大多是临时雇用的,司仪、驾驶员、摄影师等大多都是未经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差。有的司仪在婚礼过程中常常用一些不太符合道德规范的言辞,以低级趣味的东西取悦现场观众。婚车司机为了“赶场”,超速无序驾驶,“业余摄像师”拍摄水准差,拍摄画面质量较差。
  
  二、原因分析
  
  (一)市场准入门槛低。婚庆服务经营对资金、设备、人员等都没有限制性规定,准入门槛较低。婚庆行业从业人员只需会说两句台面话,有点主持经验,或者有一台摄像机掌握一点操作技术,便进行工商登记,开展经营,这使得婚庆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这种从设备到人员都是临时拼凑而成,组织性和约束性较差,服务质量自然难以保障。
  
  (二)农村市场需求量大。现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不断提升,消费观念也逐步改变。大多在外务工的年轻男女受城市婚庆理念的影响,回老家结婚时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婚庆服务。另一方面,农村的传统结婚风俗,结婚当天要热闹才显得有面子,婚庆公司的服务也正好符合这一传统风俗。
  
  (三)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如翠屏区金坪工商所,该所工作人员共6名,但却承担着监管5个乡镇的重要职责,面对这种点多面广的分布情况,监管起来力不从心,目前农村这种小规模经营模式,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容易扰乱婚庆礼仪市场的正常秩序,引起恶性的竞争局面,使得婚庆市场难以形成自发的市场约束体系,未建立起自身的行业规范。
  
  (三)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目前虽然国家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政策,但农村现阶段的结婚的适龄青年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维权意识较为淡薄。大多婚庆经营主体抓住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这一特点,变相通过婚庆售卖不合格商品。事后出现问题,大多农村消费者选择自认倒霉,没有维权意识。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日常监管,严打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对注册登记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的同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依法进行核实。对申请从事婚纱摄影庆典服务等业务的,现场考察其是否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所、人员、设备等客观条件。对只提供婚车、婚、婚庆用品租赁等的从业者,详细核准其具体从事的业务,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二是严查无照经营。在对婚庆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常规巡查的同时,加强“五一”、“十一”等婚庆市场消费旺季的专项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无经营资质从事婚庆服务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强化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引导合法经营。严查无照经营,坚持“查处一批,引导一批”,积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婚庆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从而合法经营。二是规范合同文本。利用上门年检、乡镇赶集等深入农村消费群体,广泛宣传签订婚庆服务合同的必要性,大力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从根本上杜绝“霸王条款”等不公平格式合同内容对消费者权益造成危害。
  
  (三)强化维权宣传,加大社会监督。一是定期发布消费警示。结合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婚庆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提升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二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以“一会两站”及村社投诉站为依托,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鼓励消费者、同类市场主体等申诉、举报各类婚庆服务行业的问题,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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