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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闪婚”了也很快乐

   2015-07-15 网络网友54
核心提示:见下文

      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从认识到结婚时间相当短。有的只认识一天就结婚的大概不到3个月都算是闪婚。多发生在时下青年男女身上。青年男女闪电相识,爱情速配,已成为一种时尚。

 

 



     28岁那年,我成了“结婚狂”,四处张扬要在年内把自己嫁出去,即使闪婚也可以,白天工作,晚上相亲。马不停蹄地看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越想嫁掉越是嫁不出去,失望之下,差点把下辈子的幸福交给了婚介所。  
    
  我太累了。真爱过苦恋过暗恋过……感情路上我付出太多,到头来还是只影孤单暗凄凉,现在我只想有一个家庭,相夫教子过一生。爱情这东西,经历过,就当是回忆好了,实在没有精力再去把自己折磨得死去活来,人都是怕痛的。  
    
  永华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我们在一次活动中认识,初次见面,我对他甚厌恶,站在我身旁,竟然是我比他高出半个头来。我是个1.72米的瘦高妹,他却又矮又胖,而且长相难看,根本不是我心中的人选。  
    
  然而,一个月后,我们的感情迅速升温。永华刚刚来到这座城市不久,广告公司策划是他的第一份工作,我是他在这座城市里认识的第一个女朋友。举目无亲的他急需一个家,而我极想把自己嫁掉,所以一拍即合,我俩走在一起像极了老夫少妻配,虽然我比他大了足足一岁,他却因为长得老相而被人怀疑是“二手男人”,嫁这样的男人,有安全感。  
    
  永华人懒,除了努力赚钱,不做家务,还爱挑食。他是北方人,吃不惯粤菜,我只好迁就他的胃口,对着菜谱学做东北菜。还好,因为怕麻烦,他把财权也交给我管理,我注定要照顾他的,因为如果我不做家务,永华宁可天天在外面吃饭,也决不会自己动手。我心疼钱包,只好心甘情愿地做他的仆人。  
    
  永华刚认识我,就想娶我为妻,这比什么都重要。一直寻寻觅觅,不就是想找个老公吗?那些对我千依百顺、甜言蜜语的帅哥,一听到“结婚”两字便逃之夭夭。眼前这个男人,一心一意要和我结婚,我们早就私订终身,随时都可以把证给领了。年纪不小了,都经历过不少事,也就有了洞悉人心的老练,所以根本不需要浪费时间和金钱,打着恋爱的幌子,去了解对方,因为彼此都相信,对方正是适合的人选。  
    
  当我把永华带出来“示众”的时候,姐妹们个个表情沉重、欲说还休的模样。我知道,她们肯定是在感叹:“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大街上随便拉个男人,都长得比永华强,我的选择让她们失望。可是现在她们只好祝福我了,因为我们昨天刚刚领了结婚证。  
    
  我庆幸自己遇上了一个负责任的男人。我们闪电般订酒店,发请帖,情人节那天,在众亲友的恭喜声中,我提前完成了结婚的宏伟目标。相识三个月便将自己嫁出去,一不留神就跻身于引领都市潮流的“闪”婚一族,成了名副其实的新新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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