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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老妻闹离婚 法官调解重归于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见下文
近日,广西平乐县法院二塘法庭调解一起老夫老妻闹离婚的案件。该案件的原、被告加起来有120对岁,但是因为一些矛盾,原告起诉离婚。最终,在法官的做工作下,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黄强与被告林秀红在家人的安排下于197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生育两男一女,现在都已经成家。由于原、被告双方感情一直不和,加上长期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影响了夫妻感情。从2012年原、被告开始分居生活到现在,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马上把材料送达给了被告林秀红,林秀红是不同意离婚的,因为毕竟都是老夫老妻了,还闹什么离婚,双方都是有感情的,而且离婚对孩子也不好。
  
  了解到被告的想法后,办案法官马上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也邀请了原、被告的小孩来劝说原告。经过办案法官和原告小孩对原告黄强做工作,将近一个多小时的对原告做工作后,原告黄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己毕竟与被告林秀红还是有感情的,没有感情也不会在家人安排结婚后一直生活到现在。现在只是为了一点家庭小事而闹离婚是不对的。于是,原告撤回起诉,原、被告双方又重归和好。
  
  撤诉后,原告黄强及被告林秀红非常感谢法官的耐心做工作,如果不是法官耐心做工作,恐怕他们这对老夫老妻就要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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