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对不起”,让一起看起来不可能调和的纠纷,在调解中达成了协议。近日,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调结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吴红与董辉2001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一子,因董辉有外遇,起诉要求与董辉离婚。董辉对离婚无异议,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双方争执不下,各执已见。调解工作难以顺利展开,诉讼期间董辉将吴红打伤,导致面部毁容,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双方紧张的矛盾进一步恶化,调解工作难上加难。
主审法官经过多次与双方单独沟通,细心的法官发现董辉心中对吴红还是有感情,只是觉得吴红起诉,自己很没有面子,放不下架子。这个发现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希望。
庭审阶段,在双方当事人将心中的怨气和不满充分释放后,法官以孩子及多年夫妻感情作为突破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针对双方过去的夫妻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双方各自的责任及董辉对吴红伤害的过错,今后双方的生活及孩子的成长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说理释法。吴红和董辉听完评析后,都对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表示认可。董辉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冲动给吴红带来的伤害,当庭给吴红认错。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