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结案件,经调解,一对性格不和直走到感情尽头的夫妻和平分手。
原告李美与被告张雷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于2008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双方没有稳定的工作,为谋生计双方均外出务工并分别在广东省的两个不同城市。刚开始一年多时间里,双方还保持经常性的电话沟通联系,婚姻并未因打工分居出现裂痕。但随时间日久,双方联系也越来越少了,感情逐渐淡薄。2012年9月,李美诉至法院要求与张雷离婚,理由是由于双方各自在不同的城市打工,平时交流少,并且原告李美性格活泼外向,而被告张雷却与之相反,性格内向,寡言少语,导致了李美越来越疏远张雷。而张雷在庭上表示,性格原因可以慢慢磨合,两人已育有一子,为了孩子的成长着想,还是想尽力挽回这段感情。承办法官考虑到夫妻感情及子女问题,判决不准离婚,希望双方回去再好好想想,尽可能多沟通交流。可能是夫妻的感情确已走到尽头,缘分已尽,半年多后,原告李美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李美表示自上一次开庭之后,除了孩子的事情以外,她与张雷基本没有什么联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张雷在庭上也表示早前看到李美的大头贴上其与另一男子的暧昧照片,对李美一直有猜疑,认为李美已经背叛了这段感情,对这段感情不抱希望,同意离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现状及其子女的生活现状,就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给原被告双方讲述办案的一些经典案例,同时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务工,子女一直在家随爷爷奶奶生活,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随爷爷奶奶生活。与此同时,被告也表示随时欢迎原告来探望孩子。
虽然李美与张雷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二人均表示以后会做好朋友,他们也许更适合做朋友。谁说这样对他们二人来说不是另一种幸福呢?但还是不得不重申一句老话:结婚有风险,婚姻需谨慎。这样,幸福会少走些弯路,早日来到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