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出轨”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流行词语。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程度扩大,人们的思想观念解放,原来那种对相对于婚姻伴侣从一而终的观念受到了挑战和冲击。离婚率成倍增长。很多男女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没有选择离婚,而产生了婚外情。“精神出轨”是相对肉体出轨而言的。有些人迫于社会、舆论、家庭、孩子等因素影响。控制了自己在身体行为上的“婚外情”。但是通过语言、书信、网络等交流方式与自己心仪的对象或者对自己有好感的异性之间发生了超出普通人之间交往的度。
杨女士发现丈夫不仅对自己越来越冷淡,还在网上与陌生女人暧昧聊天。杨女士以丈夫精神出轨为由,起诉离婚。记者昨天获悉,房山法院驳回了妻子的离婚诉求。
杨女士称,因工作原因,她与丈夫婚后3年一直分居两地。丈夫由最初的嘘寒问暖,变得越来越冷淡。去年,杨女士在丈夫的QQ聊天记录里发现了他与陌生女人暧昧聊天记录。
经多次沟通后,丈夫虽然表示悔改,但仍与陌生女子网聊。杨女士称丈夫与他人在网上暧昧,已是精神出轨,起诉离婚并抚养小儿子,丈夫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房屋、汽车也归自己。
丈夫付先生称自己一时寂寞迷上网聊,并未精神出轨,不同意离婚。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婚后聚少离多致夫妻感情不和,现被告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原告应珍惜,驳回了杨女士的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