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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相处两月“闪婚” 结婚三日未同房离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173
核心提示:见下文
近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一对年轻夫妇因婚前“一见钟情”,相处时间短、缺乏足够了解,虽然领了结婚证、办了婚宴,却没有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导演了一出“闪婚不同房,三天就离婚”的闹剧。
  
  海林市民王芳和刘海力经媒人介绍相识,仅处了不到2个月就在去年12月5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结婚当天,王芳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要求丈夫刘海力去公婆房间睡觉。3天后王芳又以“三天回门”为由回到娘家一去不返。后经刘海力多次规劝,王芳执意不回刘海力家。无奈之下,刘海力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王芳离婚。海林法院柴河法庭受理了此案并向王芳送达了开庭传票。王芳表示二人之间缺乏了解,同意离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判决刘海力与王芳离婚。
  
  婚姻问题是当今社会最普遍最常见的社会家庭问题,每个人都要经历它,面对它,一定要慎重对待千万不要拿婚姻当儿戏,草率结婚。婚前双方要多了解,多沟通,多为以后的生活做长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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