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调解和好回家后,夫妻感情未能得到修补,再次来到了法庭,请求判决离婚。今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处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协商达成了离婚协议。
龙头山镇龙井村水槽子社的李小娟与本村的肖永浩2005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几个月后在一起同居,于2006年4月14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孩子肖健2006年7月19日出生,因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经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争吵不止,无法沟通,2012年5月份李小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与肖永浩离婚。经过法庭调解和好回去后,开始还能勉强在一起过生活,2月多后发生吵架打架,互相不履行义务,为此,李小娟再次向法院起诉与肖永浩离婚。
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但李小娟仍坚持要离婚,肖永浩也感到这样继续下去对双方都不利。最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