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舟近四十载,吴婶和王伯在外人看来是和美的老两口,近来却危机频出,始作俑者竟是结婚未登记。承办法官在接到该起离婚纠纷案后,及时了解情况并积极组织调解。3月22日,原告吴婶向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决定与王伯共续连理,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吴婶与王伯均系上世纪50年代生人,在父母的操办下,两人于1975年结婚,但是未进行登记。婚后的生活,虽然免不了磕磕碰碰,还算幸福美满。随着一双儿女的长大成人结婚生子,本应该安享晚年的老两口却生出不少矛盾。吴婶觉得王伯偏心,对女儿好过于儿子,于是常与王伯理论。王伯在争吵中常用“我们没有进行登记,你又不是我老婆”等言语刺激吴婶。好强的吴婶不堪忍受,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接案后,及时与被告王伯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调解,并告知其两人没登记,属事实婚姻,仍然受法律保护。王伯表示自己只是逞一时口舌,现在也很后悔,并当即写下保证书。看到王伯的诚意,吴婶的心结终于解开。至此,这起离婚纷争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