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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夫妻聚少离多年 感情转淡自愿离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75
核心提示:见下文
距离产生美,可是“美”没有产生,却产生了离婚的念头。3月19日,广西德保县法院调离了一起异地相爱多年的农民工夫妻离婚案件,为这对农民工夫妻的感情,因打工双方分居太久,而导致感情淡化被迫离婚画上了句号。
  
  江西省吉安市的一女子罗玲玲(女)15年前与广西德保县一男子覃文在广东打工认识,女子美丽动人,男子英俊潇洒,自此相爱,于1998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男孩,夫妻俩为了生计,仍旧到广东打工,没有时间照顾小孩的生活,所以小孩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日常起居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各自的技能不一样,所以男方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为他人开车,而女方也由于工厂效益问题辗转换了好几份工作,最后导致夫妻双方为了生计而不在同一个城市打工,由于双方聚少分多,以至于夫妻间的感情越来越淡薄。但为了孩子的成长,双方还是继续维持夫妻关系。一晃十五年过去了,小孩已经长大稍微懂事,继续在老家与爷爷奶奶生活读书。妻子罗玲玲考虑到现在与丈夫关系,由于分居太久,交流太少,已经没有了夫妻情分,双方夫妻感情名存实亡。为了不耽误自己以后的生活,特向法院要求与覃文离婚,自愿给小孩每月抚养费300元。
  
  经主审法官了解,这对农民工夫妻本是俊男美女,感情基础是比较牢的,但就是双方为了生计,长期异地打工,而耽误了培养感情,导致双方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小孩随男方生活,女方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直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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