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消息:为弘扬诚实守信,惩戒失信,打造诚实信用的价格执法环境,依据《价格法》和荣成市级征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山东省荣成市物价局近期出台了《荣成市价格执法征信管理办法》和《荣成市物价局岗位征信管理办法》,配合全市正在开展的“诚信建设提升年”活动。
《荣成市价格执法征信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三条,列举了自然人、法人在社会管理领域和价格执法领域的守信和失信行为,以及对守信、失信行为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荣成市物价局岗位征信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五条,详细列举了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划定的重点职业人群在纪律作风、服务质量、执法办案、执行力、财务管理、宣传培训、计算机网络管理、文秘管理、信访投诉和值班备勤等方面守信和失信行为。
两个办法将对自然人、法人、重点职业人群的守信、失信行为进行征集、整理、汇总,与全市社会征信体系实行互通互联。办法对征信对象的评价实行千分制,将信用等级确定为A+、A、B、C、D五个级别,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激励、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其中对法人、自然人的信用征集,主要是征集在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方面的行为,以及对物价部门作出的行政规定和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对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征集和信用等级的确定,将直接与评先选优、社会活动等方面挂钩。法人、自然人、重点职业人群信用等级较低的,还将在产权转移、政府采购、信贷活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目前,荣成市物价局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平台已正式启动运行,2013年度被评为市(县)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工作人员,包括被嘉奖、立功、和被上级物价部门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全部按程序录入征信系统,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并实现了与市级征信体系的互联互通。2014年度受到物价部门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相关信息将随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