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妻子怀疑丈夫与她人有外遇而提出离婚,险些破坏自己本来美满幸福的家庭。3月19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和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谢好与被告敖豪2003年8月份经媒人介绍认识,于2005年4月1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孩子敖涛2006年3月29日出生。夫妻二人感情还可以,儿子出生后更增加了他们的感情,夫妻二人在做生意,家庭经济很宽裕,周围的人都羡慕这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夫妻二人生意越做越大,丈夫敖豪经常和客户联系,电话一打就是半把个小时,外出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然而长时间如此,妻子谢好就开始怀疑丈夫敖豪与她人有不正当关系,经常跟踪丈夫。导致夫妻二人无法正常做生意,又没有时间交流沟通。因此,双方就不断的争吵,双方的父母都劝过多次,在前天又一次大吵之后,原告谢好便起诉之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官几次调查了解,被告跟她人是正当做生意,并不是原告所说的那样,原告也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希望用法律来劝解丈夫要珍惜这个家。法官找被告敖豪做思想工作,被告敖豪说:“她想离就离,我也累了”。法官耐心细心的劝解,你们离婚说离就离,孩子敖涛怎么办,他既要父爱也要母爱,说到孩子两人都要孩子,于是法官从孩子入手,叫他们夫妻二人面对面的来调解,于是经过法官耐心的做和好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好协议,带着孩子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