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天婚庆与司仪打破头搞砸婚礼,张海是一家婚庆公司的员工,高松则是一家演艺公司的员工,受一对新人的委托,2011年10月7日,这两家公司分别为这对新人的婚礼提供婚礼策划、主持表演等服务。然而两家却因为节目里程安排产生分歧大打出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当天晚上,双方共同在某酒店为新人的婚宴助兴。然而,因为在婚庆流程的节目安排上产生分歧,张海与婚礼司仪高松两人发生了口角。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人在后台爆发肢体冲突,大打出手,场面一度失控,混乱中,高松失手打伤张海,导致张海颅骨受伤。事发后,张海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赔偿搞不定
找到老娘舅
因伤势过重,经过治疗和休养,一年半后张海才基本康复。
今年1月22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南湖区东栅街道人民调委会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东栅司法所领导和街道老娘舅姚志华接下了这个案件。
司法所领导和老娘舅首先听了双方的陈述,并就有关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进行了解释。高松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但是,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张海表示,高松的行为不仅对自己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而且也给自己今后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虽然我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健康,但医生建议我还要再休息两年。”而高松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双方都存在过错,所以才会由口角升级为斗殴。
一方赔了钱
一方写谅解书
对此,老娘舅的态度很明确,“事情已经出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买,你们中一方付出了健康受损的代价,另一方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太不值得了,冲动是魔鬼啊!事已至此,你们两个人不妨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经过老娘舅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松一次性赔偿张海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5337.27元,扣除已支付的医药费,余款在当天全部支付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张海对高松的过错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免予追究高松的刑事责任。(文中双方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感言
婚礼是人生大事,新人请婚庆和司仪操办婚礼,就是希望自己的婚礼能够喜庆完美,不留遗憾。然而,本应是一场喜气洋洋的婚礼,婚庆和司仪却因为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并引发流血事件,实属不该。
该纠纷虽然圆满解决了,但留给我们的是一连串的思考。仔细分析该纠纷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语不合、情绪失控而引起的打架致人受伤的事件。当事人高松与张海系同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时常接触,也算搭档,其实只要耐心沟通、互谅互让,完全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所以,遇事一定要冷静,三思而后行,此纠纷再次证明,冲动真的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