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如“葛朗台”般守财如命,对妻子也分文不予,妻子在多次索钱遭拒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3月13日,经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调解,使这对感情出现危机的夫妻重归于好。
2003年,原告姚红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同一工厂大她7岁的韦强,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并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家庭开支,姚红想让丈夫韦强交出他的工资,但是韦强死活不答应。而后因为工作关系,两人分隔两地各自打工。渐渐地,姚红发现韦强有好赌的恶习,而且每一次姚红问他要钱,他都说没有。加之两地分居,聚少离多,两人相聚时总会因为钱的问题发生争吵,甚至发展成打架。2013年2月22日,姚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至武宣法院,要求与韦强离婚。
办案法官在接到这起案件后,立即到两人家中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办案法官认为两人还是有感情基础的,离婚只是因姚红觉得丈夫“抠门”,只要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矛盾应能得到化解。为此,在开庭审理时,办案法官通知了姚红的父亲以及韦强的父亲、姐夫来到法庭共同进行动员调解。在法官和家人的耐心疏导、劝说下,姚红意识到了自己在对丈夫态度上的过于强势,李强也反省了自己在金钱方面过于“抠门”以致忽略妻子感受的错误,最终两人与家人一道高高兴兴的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