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们明白了真正的爱情和幸福要靠理解、包容和信任。”2013年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法官妥善处理了一起中年人离婚案件。
原告杨海梅与被告肖华军相识后于1987年8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1年9月11日生育一子。法庭上,原告表示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脾气暴躁,与原告发生争执后就将家里的家具、电器砸坏,并对其拳打脚踢致伤。被告经常无故猜疑原告有外遇,并禁止其与他人交往。原告更不能忍受被告酗酒至深夜回家,曾两次回娘家居住。双方之间的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肖华军一再表示改正错误,善待妻子,强烈表达了挽救婚姻、挽救家庭的愿望。
主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尚未恶化到破裂的地步,通过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辨法析理,一方面开导原告多看丈夫的优点,另一方面教育被告肖华军从自己的性格、心理上找原因,对症下药,珍惜感情,珍爱妻子,并对夫妻俩进行了交流。最终,俩人的感情也逐步修复,原告杨海梅放弃了离婚主张,并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这对银婚夫妻最终握手言和,夫妻双双把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