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儿戏,双方对婚姻均应有份尊重。但现在很多时候,夫妻之间只是一些小矛盾,但是彼此赌气,再加上任性和不认输的性格,谁也不肯先向谁低头,轻易就说出“我们离婚吧”,另外一个人接着就说:“好吧!离就离!”就这样轻易地离婚了!就这样草率离婚了,甚至有些闹到法院对簿公堂。其实,婚后争吵难免,更多强调的是责任与义务,互相理解,不能说离就离。3月8日,广西浦北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不准予原告刘梅芳与被告陈愈强离婚。
原告刘梅芳与被告陈愈强经人介绍相识,于1992年9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3年7月9日生育儿子陈兵兵、1995年6月22日生育女儿陈芳芳。结婚二十年了,两人的激情荡然无存,对婚姻完全没有信心了,现在动不动就吵架,而且一吵就提到离婚。2012年1月份原、被告开始分居。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存款30000元,无共同债务。原告于2012年12月26日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准许原、被告离婚,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存款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梅芳与被告陈愈强虽是经人介绍相识才登记结婚,但婚后原、被告生育了二个子女,共同生活已有二十年之久,原、被告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双方虽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夫妻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只要夫妻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改正自己的缺点,做到相互体谅,相互信任,多沟通,是能和好如初的。原告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请求,因没有充足证据证实,故对原告离婚请求,该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逐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