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省妇联主席潘玉兰做了书面讲话,并到会看望了与会代表。省妇联副主席黄海燕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易军到会并致辞。省高院副院长胡淑珠主持换届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通过了联谊会章程,通报表彰了一批优秀会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 事、常务理事,选举黄海燕为第四届女法联会长,胡淑珠、张勇玲、樊国花为副会长,刘丽为秘书长,周文英、江怀玉、王晓燕、杨天虹、李超、周莉萍为副秘书 长。
自第三届会员大会召开以来,省女法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团结全体女法律工作者以岗位维 权为主线,以协调维权为重点,以服务维权为特色,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学术交流、扶贫帮困等活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发展,实 现江西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女法律工作者也立足本职岗位建功,成为了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潘玉兰指出省女法联是省妇 联的团体会员之一,是团结引领女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妇女维权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她希望女法律工作者要在服务大 局中建功立业;希望联谊会在履行职责中成为促进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阵地”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温暖之家”;希望联谊会最大限度把广大女法律工作者 团结在周围,不断提高联谊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省女法联各联谊小组会员代表、省直各单位女法联理事、各设区市女法联理事以及交流发言的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