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广西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该县洛阳镇洛阳社区回访经调解和好的一对老夫妻,看见俩老正忙着做家务,见法院的人进来,俩老异常高兴,并道出这5年多来他们第一次感受到“家”的温馨。
这对老夫妻,男的叫覃零星,现年79岁,系该县退休工人,女的叫银江月,今年66岁,罗城县人。两人于1999年经人介绍,登记再婚。双方婚前都育有子女,婚后,女方搬到洛阳与男方一起生活。男方家的子女本来就很反对父亲的婚事。2007年,男方生病,其子女借口照顾父亲,强行将覃老从俩位老人的住处接走,从此俩位老人分居至今。这期间,女方因年事已高,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生活困难。而男方每月则有1400多元的退休工资。“想到既然是夫妻,于情于理,作为丈夫的覃零星该帮自己一把。”银江月这样想。于是就找到在儿女家居住的覃零星,提出自己的要求。覃零星的儿女听说后,极力反对。因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3月5日,环江县人民法院在“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及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做覃老的儿女工作,法院工作人员从婚姻法、老年人保护法的角度,并情理结合耐心的做工作,最后,覃老的儿女同意父亲回到银江月身边,并同意其工资由银江月在老人生病、平时基本生活方面的支配;银江月也愿意与覃老相伴到老,并照顾其日常生活,银江月所生子女每月也适当汇款,以解决俩位老人的生活问题。问题解决了,俩位老人激动的流下了眼泪。并决定于3月7日由覃老的儿女送覃老到俩位老人的原住处生活,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