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法院龙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堆放在门前的建筑材料倒塌致人受伤的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化解了双方长达一年多的邻里矛盾。
原告与被告是同村屯人,被告许英杰由于正在建房,便在自家门口的围墙前堆放着大量的砂石。2011年10月26日,原告王培与许飞等5人拉着装有砂石粉的斗车经过被告家门口时,堆靠着砂石粉的墙体突然倒塌,造成原告与许飞等人受伤。伤后王培当即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并支出大量医疗费。期间,被告只支付原告9000元费用。此后当地村委及司法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培遂一纸诉状将被告许英杰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7872元。
法院受理后,主办此案的林法官认真分析案情,本着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找到了双方争议的焦点,然后对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讲解案例,庭上,被告情绪仍然非常激动,态度十分强硬,不愿意再作出任何赔偿,林法官耐心的对被告进行说服工作,明法析理,讲明利弊,同时也告知原告王培要相互理解,看在邻里和睦相处的份上作一定的让步。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怨气以及敌对情绪得以清除,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最终被告许英杰自愿当庭再赔偿原告王培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000元。至此,一起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案在林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圆满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