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化名)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他打工赚钱养家,妻子在家照顾老小,经济虽不富裕,但小日子过得平淡实在。三年前,为了多赚些钱,阿南到一家煤矿挖煤。不幸发生了,一天煤矿坍塌,阿南被困在煤洞里,他的腰被压断了。
经抢救,阿南捡回一条命,但下半身瘫痪,无法动弹。出院后,阿南瘫痪在床。妻子阿盈(化名)称要外出打工补贴家用,撇下一家人独自出门。阿南只能由年迈的双亲照料。渐渐地,阿南能坐轮椅,上半身和头脑意识恢复正常。
没多久,阿盈在外认识了新的男朋友,回家提出要和阿南离婚,并起诉到法院,提出要12岁儿子的抚养权。阿南的堂兄弟说,当初矿难发生后,矿主赔偿了一笔钱,他们替阿南把十几万元存起来作为培养孩子的费用。他向早报法律热线咨询,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孩子该由谁抚养?
杨伟良律师: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由于阿南瘫痪在床,他的妻子有扶养的义务,法院一般会判不准离婚。如果阿盈再次主张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