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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后”闪婚闪离 草率婚姻伤不起

   2015-07-14 网络网友69
核心提示:见下文
当下正值“80后”、“90后”婚恋高峰期,在“80后、90后”演绎的爱情婚姻故事中,不泛一些闪婚闪离族。近日,广西浦北法院审结了一起结婚后仅共同生活半年时间的婚姻纠纷案件,原告吕莉莉与被告周明羽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无法达成维持婚姻共识,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吕莉莉与被告周明羽离婚。
  
  “80后”周明羽(男)和“90后”吕莉莉于2011年4月3日经人介绍,很快便难分难舍,于2011年4月27日确立恋爱关系,并于当日到浦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第三日,被告发生了车祸,被告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原告一直在医院照顾被告,但被告经常为一些小事责骂原告。后因家庭经济原因,原告于2011年8月初开始外出打工赚钱补贴医药费和家用,但因被告怀疑原告有了第三者,双方发生口角,被告开始对原告不闻不问,并多次提出要求和原告离婚,夫妻感情日益恶化。从2011年11月起,原告就外出广东打工至今,期间原、被告夫妻双方无任何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共同财产,亦没有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后就登记结婚,相识时间较短,婚前感情基础差。婚后,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大,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且因被告怀疑原告有外遇,夫妻双方经常发生口角,没能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自2011年11月起,原告就离开被告家外出广东打工,夫妻双方一直分居至今,期间原、被告双方无任何联系,互不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该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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