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妪信奉佛教,天天诵经念佛,不理家务,李老不堪独担家务重担,便干预陈老妪的信教,双方因此生隙。日前,霍山县人民法院庭前调处了李老要求离婚的诉求,经接待法官细心工作和耐心等待,七旬夫妻息诉好和。
家住霍山县衡山镇的陈老妪与李老,1962年结婚,婚后育一儿三女,现子女均相继成家。
从工作岗位退休后,养尊处优的陈老妪经友人接触到佛教并慢慢沉迷,李老见状要求陈老妪退出,欲罢不能反而愈演愈烈,李老整天在家忙里忙外难闲,得到的还是陈老妪的这不是那不是,老两口因此常争常吵直至打架,李老气下到法院要求与陈老妪离婚。
接待法官见状后,仔细阅览了诉状及相关,见当事双方均近七旬的老人,未急于立案,转而深入地和李老谈心,明确告知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夫妻间亦应尊重彼此的信仰,并立足老年感情深厚和儿孙满堂的实际,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从晚年幸福与子女感受出发,给予李老留足和好思考期限。未过几天,七旬李老来到法院,向接待法官索回了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