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后,丈夫遇上合适的对象,准备再婚,但因为结婚证遗失,无法办理手续。近日,市民戴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戴先生称,他的妻子于2005年3月去世。最近他遇上了合适的人,准备再婚。可是,当他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遇到了麻烦,由于和前妻结婚时领的结婚证遗失,尽管前妻已经亡故,但他的户籍登记栏中婚姻状况仍为“已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能申领结婚证。
戴先生今年67岁,和前妻于1968年结婚。戴先生是非农户口,妻子是农业户口,结婚后子女户口只能随母,因此虽然是一个家庭,却有两本户口簿。戴先生手头保存的前妻户口簿中,显示前妻的婚姻状况是“已婚”,但没有相关配偶的信息。戴先生前妻亡故后,当地派出所户籍登记系统中已经注销其户口,而戴先生却一直没有去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自己的婚姻状况。
戴先生找到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乡政府,查找自己的结婚档案资料,却被告知档案资料找不到。他跑到市档案馆查找,同样没能找到。戴先生为了证明自己丧偶,特地跑到前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前妻死亡证明。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凭户籍登记系统中双方的户籍信息,并不能证明戴先生和死者生前是夫妻关系,即使开具死亡证明也没有用。
戴先生如何才能领到结婚证?婺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于继清介绍,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男女双方各自未婚、离异或丧偶的证明。他表示,像戴先生这样结婚证遗失、找不到婚姻原始档案的情况比较少见,戴先生可去最初办理婚姻登记的乡政府要求开具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并找几个熟悉自己婚姻状况的亲友作为证明人,经调查核实戴先生的婚姻状况确为丧偶,戴先生就能申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