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离婚后因财产起纠纷“娶妻不慎”责任自担

   2015-07-13 网络网友44
核心提示:见下文
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21日审结了一起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该案中,何昌华要求刘超红返还其收受的23位亲戚的见面礼(红包)价值2062元,未受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审理查明,何昌华与刘超红2011年2月6日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月15日举行了订婚仪式,2月17日刘超红众亲戚一行23人按农村习俗到何昌华家“踩门缝”,何昌华家人按人头发给红包23份。3月2日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性格不合,双方未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2012年11月19日,何昌华诉至法院要求与刘超红解除婚姻关系,在两人都表示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于2012年12月24日,作出了准予两人离婚的判决。2012年12月25日,何昌华以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刘超红返还其23位亲戚收受的红包。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见面礼(红包)的收受主体不是刘超红,且收受数额何昌华并未提供证据确切证明,故作出驳回该诉讼请求的判决。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374343.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