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拍婚纱照的钱,还没去拍就离婚了(快报曾作报道)。经过法院的调解,影楼退还了大部分钱。
2012年11月下旬,市民李先生在中央路上一家婚纱摄影店交了2100元钱,准备12月初带刚领过结婚证的爱人来拍婚纱照。可到了约定的日子,影楼始终没等来李先生夫妇。原来,就在定下来去拍婚纱照后,夫妻两人关系突然开始走下坡路,拍照的事也就一再搁置。
直到去年上半年李先生与妻子离婚,两人也没去拍婚纱照。几个月后,他去找影楼交涉,表示这场婚姻已经破裂,希望影楼能将当初交的钱退给自己。“婚都离了,这婚纱照还怎么拍呀?”李先生觉得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
可影楼认为是李先生单方面违约,后来影楼方面说,退单可以,但是影楼已经为李先生的这笔单子购买了相关产品,按影楼界的行规,李先生应当支付30%的违约金。李先生于是将影楼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返还当初交的2100元钱。经过法院的调解,近日双方达成和解,影楼退还了1600元钱给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