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不准离婚妻子又起诉 不足半年被驳回

   2015-07-13 网络网友60
核心提示:见下文
与丈夫为偿还购房贷款和借款的事发生纠纷后,妻子肖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未满六个月,肖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2013年1月11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2005年初,肖某与李某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4月3日,肖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1年10月,肖某与李某为偿还购房贷款和借款的事发生纠纷后,肖某离家外出务工。2012年6月,肖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2012年7月,法院判决不准肖某与李某离婚。2013年1月9日,肖某持原诉理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在诉讼中,被告李某向法庭提供了2012年7月16日法院作出的不准肖某与李某离婚的民事判决书,证明肖某的起诉距上次诉讼尚不足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肖某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未满六个月,且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再次起诉离婚,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据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原告肖某的起诉。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372681.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