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青梅竹马的夫妻如今却因妻子的几个时髦爱好影响丈夫的生活、工作,闹得整个家庭鸡飞狗跳,读研的女儿都不想回家,丈夫受不了妻子的爱好无奈起诉离婚。12月4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不准予原告卢火生与被告余润莲离婚。
卢火生与余润莲本来是邻居,1988年正月初四两人喜结连理,并在3月11日补办结婚手续。10月19日,女儿依依出生。一家三口生活美满,但1996年余润莲迷恋上网后,经常长时间上网聊天,甚至还经常与网友见面。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提出离婚三四次,可余润莲不但不改,而且一吵架就半夜离家出走,并留下遗书,这样全家人又去找她。当时考虑到小孩小,为不影响小孩的学习和正常生活,卢火生忍了,也不与余润莲吵了,双方互不过问,卢火生一到家就烦,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卢火生要求离婚。
余润莲称,她上网见网友等说辞都是捏造的,摄影是工作需要,骑山地车是为了锻炼身体,而且所有这些爱好都是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况进行的,卢火生说两人吵架不属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余润莲自小相识,相互之间非常了解,婚前基础牢固,且结婚多年,婚后初期感情也很好,后因爱好、性格差异出现摩擦系婚姻磨合期常见问题,原、余润莲应当相互理解、包容,多沟通、协调,余润莲的健康爱好卢火生应予以包容,同时余润莲也应以家庭为主,不能因爱好而影响家庭生活。如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夫妻双方应共同努力,好好经营家庭。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