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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女千里来鄂离婚建始法院快捷周到解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0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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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上午9时许,湖北省建始县法院信访接待室,一名女子断断续续的哭诉引起了干警们的关注。该女子名叫卢小红(化名),湖南省涟源市人,她到建始来是为起诉离婚的,因不知道在哪里起诉,就到县法院机关打听。
  
  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得知情况后,马上与应该管辖该案的景阳河法庭联系。正在院机关办事的景阳河法庭负责人随即接待了卢小红。经过了解得知,她丈夫向明(化名)是建始县花坪人,两人婚后在湖南共同生活,还生育了一女儿。三年前,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向明离家出走,从此失去联系。经过三年的时光打磨,两人的感情早已消失殆尽。卢小红此行正是为了给这段婚姻做个了断,但由于人地生疏,她在半途被司机甩了,几经辗转,才到达建始。虽然她已经尽量控制着情绪,但在向接待人员诉说的过程中,她还是几度哽咽,泪流满面。
  
  考虑到卢小红是外地人,在建始逗留生活上多有不便,景阳河法庭决定“速战速决”。经与向明所在地村委会联系,得知向明在正在家中,法庭工作人员立即驱车前往向明的居住地。因山路崎岖而遥远,到达向明家时已是下午5点多。
  
  法庭工作人员给向明送达了应诉通知后,向明表示同意离婚。鉴于双方的意见分歧不大,法庭决定进行庭前调解。也许是对妻子尚有一丝恨意,听到法庭工作人员的话,向明声称自己近几天“很忙”,短期内不能到庭。如果不能进行庭前调解,按法定程序,那么最早也要在15天后才能开庭,这就意味着卢小红要在建始和湖南之间至少再往返一次。法庭工作人员遂邀请村委会主任一同给向明做工作,两个小时后,向明最终同意庭前调解。
  
  次日上午10点,阔别三年多的夫妻终于在法庭上见面了。虽然三年的时间已经让当初的爱恨情仇渐渐消逝,但卢小红在见到向明时还是不自觉地泪盈眼眶。庭审仅仅进行了1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协议:两人离婚,女儿由卢小红独自抚养。考虑向明三年多没有尽到照顾女儿的义务,在法官的说服下,向明为表示心意,主动给女儿1500元抚养费。随后,已分手的双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向明自愿从景阳河护送卢小红到建始火车站乘车。
  
  晚上九点左右,卢小红打电话给法官,说她已经登上返程的火车。她再三表示感谢,说建始法院为外地人办事这么麻利,还能这么体谅她的难处,让她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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