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夫妻离婚 “竞价”分割汽车

   2015-07-10 网络网友108
核心提示:见下文
阿蓉与阿明离婚,双方都想要汽车,互不相让,因通过“竞价”相对比较公平,双方认可。双方达成一致,便“竞价”成功。
  
  “汽车登记在我名下,现在价值18万元,我愿意给他9万元,车归我。”“这辆车平时都是我使用,我出22万元,给她一半补偿,车归我。”这是拍卖会现场?不,这是阿蓉和阿明在闹离婚。他们在“竞价”分割他们名下的一辆汽车。
  
  阿蓉和阿明都是30多岁。2009年8月,家在外地的阿蓉通过南宁本地一家相亲网站认识阿明。在南宁已有房车的阿蓉,对帅气细心的阿明很动心。两人相识仅一个月便登记结婚。
  
  阿明居然曾结过婚又离异
  
  婚后不久,阿蓉怀孕。让阿蓉吃惊的是,阿明居然曾结过婚又离异。这个发现让阿蓉无法接受。女儿出生后,双方之间猜忌、怀疑越来越多,感情迅速恶化。后来,阿蓉发现阿明竟然又在网上征婚。到去年6月,两人已经闹到同一屋檐下分炊分床生活的地步。随后,阿蓉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
  
  离婚分财产,连锅都不放过
  
  今年7月17日,阿蓉再次到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起诉离婚。这次,阿明同意离婚,可对财产分割双方争执不休。在双方的财产分割清单上,大到房子、车子,小到电压力锅等生活用具,以及被子、枕头等床上用品,阿明都是“寸土”不让。
  
  因为房子和汽车都登记在阿蓉名下。阿蓉拿出房子的按揭购买发票,以及沙发、床、灶具等生活用具的发票,证明这些都是她的婚前财产。阿蓉自愿放弃床上用品。而阿明却认为这些都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女儿两人也都想要,阿明还说自己每月有上万元的收入,孩子应该归他。
  
  法官通过各种证据,认定只有汽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便采取双方自愿协商竞价的方式进行分割,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所有权,然后再补偿另一方。最终阿明出价22万元,获得汽车,补偿阿蓉11万元。
  
  因为房子及大部分家电等是阿蓉的婚前财产,法院不予分割。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儿归阿蓉,阿明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可阿明不服,提出上诉,他只愿意支付每月400元的抚养费。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365913.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