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庆典 演出 婚庆 展览 门户

微信扫一扫

微信公众号
24小时不间断营销服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加客服
营销方案顾问免费咨询

离婚丈夫频繁探望孩子 妻子诉请限制探望权

   2015-07-10 网络网友85
核心提示:见下文
      父母对婚生小孩的探望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权利,也是小孩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环境,可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要求限制探望权的案件。近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探望权引起的纠纷,原告覃小惠离婚后要求法院限制被告韦良科探望孩子的时间。  
    
  原告覃小惠和被告韦良科由于性格不合,婚后缺乏相互沟通和信任,最终感情破裂,2012年10月15日,通过调解,原、被告离婚,婚生小孩随原告生活。  
    
  2012年11月16日原告再次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限制被告探望小孩的时间,原因是被告频繁探望小孩,不利于原告的新家庭的生活和小孩的健康成长。 

      立案后主办法官经过调解,被告韦良科同意在不影响原告家庭生活的同时去探望小孩,即每月探望或带小孩外出旅游,应提前通知原告覃珍慧,每月探望小孩时间不多于五天,代小孩外出旅游的不受时间限制。最终双方都同意该方案,达成调解协议。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友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网友。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huanq.com/news/show-htm-itemid-364493.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huanq@huan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