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蔡永平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蔡永平和被告刘爱华1998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原被告结婚初夫妻感情比较好,只是最近几年原告蔡永平一直外出经商,而被告刘爱华则在家教子料理家务,夫妻之间聚少离多,感情渐渐淡漠。
庭审中,原告蔡永平以被告刘爱华比自己大8岁为由,坚决要求离婚,认为年龄差距大直接导致了夫妻无法沟通,连自己的朋友都嘲笑自己娶了个大妈。被告刘爱华则认为原告以年龄为由是在故意找借口,当初恋爱时就已经告诉了蔡永平这一情况,但蔡永平一直表示真爱不在乎年龄,自己这么多年在家操持家务,这才有了原告现在的事业成功,希望以后能够一家在一起快乐的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尊重谅解,这样生活才能幸福美满。
原被告年龄差距大并不是双方无法沟通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因为长期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造成的,希望原被告能够珍惜婚姻,克服困难共同解决夫妻间的矛盾。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