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不闹不成夫妻。近日,霍山法院就巡回审理了一起类似这样的离婚纠纷案。
通过承办法官干脆利索的工作,打闹不可开交的原告童某与被告张某(女)夫妇诉后第二天就尽释前嫌,和好如初。
2009年5月1日结为夫妇的童某与张某,婚后三天一吵五天一闹至如今,童某难容张某的无理蛮横,借向人民法院诉请离婚给张某一个下马威。
霍山法院受案后,在向张某送达应诉材料时了解到:童某与张某感情基础是牢固的,张某性格急躁,遇事爱钻牛角尖,两口常因生活琐事意见不统一打闹,但夫妇两一个愿打一个愿罚,家庭日子过得还可以。
次日上午,霍山法院法官一鼓作气顶着烈日再次上门,大道社会稳定,小道家庭和谐,孩子抚养成长离不得父母的照顾和健康的环境,争吵打闹只会加深伤害夫妻间的感情。
经过承办法官真诚的劝导,童某和张某很快就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感谢法官送来的及时雨,张某当着法官的面立下保证夫妇间互敬互让、家务事多与童某商量的保证状,童某也当着法官的面称赞张某顾家守份、相夫教子等优点来。就这样,一桩离婚纠纷案在收案后的第二天就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