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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6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  浏览次数:80
核心提示:见下文

     养老保险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先生几年前曾给妻子投保了一份大额养老保险,如今,两口子正准备协议离婚,李先生想知道,这份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咋处理?
  
  说法
  
  律师称,保单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保单为具有一定现金价值的财产,按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因此,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
  
  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最好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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