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消息:作为一项婚姻礼仪,“彩礼”起源于西周时期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具体是由纳采还是由纳征演化而来,还存在着一些争议和分歧。新中国成立之后,收受彩礼曾被认为是买卖婚姻的表现之一,法律明文废止。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彩礼重新在农村兴起,并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彩礼起价10万
彩礼起价10万、男方全款买楼……因难满足女友家的要求,小罗和女友不欢而散。小罗不解:“两情相悦,何必一定要追求这种形式?”然而有女孩家长称,彩礼的多少,其实代表着女儿的身价。“一个农民家庭,十几万的彩礼钱可能是好几年的收入,你说沉重不沉重?”罗睿说。
从报道中不难发现,女方家长认为彩礼的多少代表女儿的身价,更多的时候也是出于面子的需要。富裕家庭的女孩从小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也就更倾向于选择门当户对的家庭;而经济条件略差的家庭的父母深知赚钱不易,为了不再让女儿受苦,也希望选择条件优越的人家使女儿能够“咸鱼翻身”。不得不说,这种想法在很多女孩的家庭中都普遍存在。“谁家彩礼高就说明谁家女儿嫁得好”,说到底,还是攀比心理在作怪。
不过,“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予以保留的同时更要把握好礼金的度,万不可将婚姻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殊不知维系婚姻的纽带是爱情,而拥有幸福美满婚姻需要两个人能够相敬如宾、相濡以沫。靠“天价彩礼”来守护的爱情更像是易碎的玻璃,失去了婚姻的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