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作撒谎说未婚,小两口领证结婚近日,孙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将妻子张女士起诉至通州区法院要求离婚。通州区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此案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当事人竟然有两张结婚证。
经法官向当事人询问,原来孙某与张女士均系外地人,双方大学毕业来北京工作前已经在外地某省结婚。后双方到北京谋求发展,因工作性质,女方担心告知工作单位已经结婚会丢掉工作,便向单位称尚未结婚。
工作两年,单位同事都知张女士尚未结婚。2009年,张女士与孙某再次领取结婚证,并邀请双方单位同事参加了婚礼,以此掩盖张女士当初向单位称未结婚的谎言。
因张女士不同意离婚,且考虑双方的情况,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后判决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后通州区法院向相关民政部门咨询,因各地婚姻登记信息并没有完全联网,因此在当事人隐瞒婚姻状况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显示未婚的情况下会出现两人第二次领取结婚证成功的情况。民政部门同时表示,虽双方两次领取了结婚证,但两次均为同一人,并不构成重婚。此种行为虽然违法,但民政部门并无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