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经济落后、生活贫寒、思想封建、还有很多“陋习”,既愚昧又违法,为此常常闹出荒唐事。在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些寒心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
比方:“老大不结婚,老二就不能结”。在一些地区,至今仍然坚守着这种“迂腐”,有迷信的说法,也有现实的考虑。父母为子女操办婚事,这是人生大事,按理说,手心手背都是肉,谁先谁后有区别吗?到了法定婚龄,不管老大或老二谁合适了就先办,可偏偏就走不出守旧的“那道坎”,结果弄巧成拙,造成一大悲剧。。。
贵州女子桂晓林和安徽六安市金安区男子岳志清相识相恋,孰料在丈夫老家举行婚礼时,发生了荒唐而又惊人的事情,新婚之夜,在公婆的“导演”下,桂晓林和新婚丈夫被灌醉,新郎被调包,桂晓林和自己毫无感情的“丈夫”生活5年并为其生育一子。日前,桂晓林来到辖区法院,和“丈夫”解除了非法同居关系。
2005年,贵州籍女孩桂晓林在深圳打工,认识了岳志清,二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2006年5月,二人来到岳志清老家准备登记结婚,不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岳志清有个哥哥岳志军,为人内向,年近三十也未讨到老婆,急坏了家中的二老。二老看到小儿子不花一分钱就带回个水灵灵媳妇,便动起歪脑筋。对准媳妇说,按当地习俗都是先洞房再去登记结婚,桂晓林初来乍到年纪又轻,就相信了公婆的话。在他们举办婚礼当天,两位老人有意灌醉了小儿子和桂晓林。
桂晓林回忆,第二天早上才发现,睡在身边的不是新婚丈夫岳志清,而是岳志清木讷愚钝的哥哥。
岳志清听见桂晓林的哭声,才发现自己睡在柴房,他疯了似的跑进新房,发现哥哥竟坐在新床床沿。父母和哥哥跪在他面前,央求岳志清不要声张。
桂晓林说,岳志清忍不下这口气又无处发泄,从此一去不回。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公婆的轮番劝慰下,和毫无感情的岳志军生活在一起。
日前,桂晓林来到辖区六安市金安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解除她与岳志军的非法同居关系。办案法官深表同情,告知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一定要通过法院,她完全可以自行离去。
当我们看到这则报道后,相信一定会有太多的感慨和痛恨。为这出荒唐的“调包戏”,导演居然是亲生父母,目的是为儿娶亲。老大找对象不易,老二灵活些,父母就先成全老大,他们这把婚姻看成什么了?把受害者桂晓林又看成什么了?这份受辱,老二除了离家出走,还能做些什么?给大哥拼命,给父母拼命吗?桂晓林,为何在事隔五年之后,才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呢?太多太多的深思,让我们觉得加强农村普法,农村精神文明建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桂晓林,做为受害者,在那个家中,委曲求全了整整五年之久。五年的青春,五年的忍耐,五年的痛苦,五年的折磨,五年的挣扎,五年的酝酿,真不知她是怎样熬过来的,她认命了吗?显然,她最终还是设法解脱了。五年前她没能跟自己相爱的人结婚,而且遭遇的竟是一场恶梦。梦醒之后,她如何开启未来?但愿她尽早走出那段阴影。。。
岳志清,他离家五年后,去了哪里?今后会原谅自己的父母和大哥吗?当事后亲生父母和哥哥跪在他面前,求他不要声张的那一刻,他又能怎样?对得住桂晓林吗?他舍弃了自己的爱,为成全那一份“愚孝”。该赞该贬?在亲情和爱情面前,他的抉择其实很难。但他和选择并不明智,那怕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不够男人。。。
岳志军,以及这出“调包戏”的导演,他们的父母。犯了错,犯了罪,就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可是,伤害最深的,恐怕要算是那个还不懂事的孩子。今后他的成长中,如何审视父母这间的这段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