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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相差16岁 12年师生恋以离婚告终

   2015-07-03 网络网友117
核心提示:见下文
当初不顾家人的反对,与比自己大16岁的老师走在了一起,两年的恋爱加上10年的婚姻,老师渐渐对自己变得了冷淡,28岁的她选择了逃避,三年后回来家起诉离婚。2012年10月17日下午,在广西武宣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结束了12年的师生恋。 
  在朱某读小学的时候,袁某是她的老师,处于恋爱花季的朱某在得知袁某还没有结婚时有些兴奋,两人在再次见面后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两年后登记结了婚,并于2003年生育了女儿小芳。在教书之余,两人还一起经营了一家杂货店,平时由朱某打理,袁某有空就去帮忙,由于婚前感情基础好,婚后几年感情也相当不错。 
  可由于袁某性格较为沉闷,平时与朱某较少沟通,朱某觉得袁某对自己渐渐变得冷淡,这让她有些受不了,两人慢慢地有些疏远,朱某曾设想与丈夫进行沟通,可袁某对此并不理睬,两人之间的感情日益淡薄。2009年3月,朱某觉得沉闷的夫妻生活让她觉得令人窒息,她要出去透透气,就这样离开了家,一走就是三年,期间虽然回过家,也只是看看女儿,连住都是借宿在朋友家。 
  在外享受了自由后的朱某不想再受该沉闷婚姻的束缚,于是于2012年9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官在得知双方都有离婚的想法且不能调和的情况后,就家庭财产和女儿抚养问题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女儿跟随袁某生活,朱某每月支付250元的抚养费,两人之前经营的门面由袁某负责打理,双方的共同债务16000元由袁某负责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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