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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首次启动单位文明创建动态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4  浏览次数:236
核心提示:近日,市文明委下发《关于实行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蚌埠市首次启动对文明单位及纳入全市文明创建考核单位的动态管理,并明确将依据动态测评计分结果给与资金奖励,连续两年动态管理测评后5位的文明单位将取消年度文明创建奖金、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欢庆网消息:近日,市文明委下发《关于实行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蚌埠市首次启动对文明单位及纳入全市文明创建考核单位的动态管理,并明确将依据动态测评计分结果给与资金奖励,连续两年动态管理测评后5位的文明单位将取消年度文明创建奖金、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近几年蚌埠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建设区域文明城市要求还有差距,与群众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要求不相适应,同时存在一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临时突击”等不良现象。新启用的动态管理系统将转变单位只在“评时忙”的怪圈,达到月月有任务、时时在创建,变“评时忙”为“平时忙”,促进文明创建日常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蚌埠市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搭建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引导文明单位做好日常创建工作,而且使文明单位考核更加公平公正。”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市文明办将在系统上定期发布单位文明创建主要任务,并按照《蚌埠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测评体系》进行考核计分。文明单位可网上注册,对照标准进行创建,从而实现单位文明创建考核数字化、创建网络化、管理动态化。

《通知》中明确规定,计分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文明创建专项考核的主要依据,也作为市文明办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年度考核和届满申报的依据。对每年动态管理排名前10位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在现有文明创建人均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发放奖励;对年度排名后5位的文明单位,现有人均文明创建奖励将减半发放;连续两年后5位的文明单位将取消年度文明创建奖金并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暂停两年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据了解,自7月份起,相关单位即可登陆中国文明网蚌埠站申请开通“蚌埠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蚌埠市将从7月份开始,依次启动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9月份之前将全市479家市级文明单位全部纳入管理系统进行动态考核。《通知》同时鼓励非文明单位参与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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