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网消息:中国神华近日晚间公告表示,近日,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函》。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一)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委托,内蒙古发改委组织开展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二)项目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和生产辅助设施全部建成,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设施、水土保持、防雷设施等已按国家规定的“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成、并同时投入使用;(三)项目各装置实现了安全、稳定、满负荷和长周期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产能,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部分指标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四)包头煤制烯烃项目达到了国家发改委对项目的示范要求,符合国家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SH/T3904-2005),同意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竣工验收。
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包括建设规模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含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及其配套设施,于2006年1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11年进入商业化试运行。